国芯科技(688262) -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 职要求。其中,权小锋先生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会计专业教 授职称及管理学博士学位,符合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相关条件。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于燮康先生、权小锋先生、梁俪琼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权小锋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以及《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苏州国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