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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特钢(600507) - 方大特钢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4月)
600507FANGDA S.Steel(600507)2025-04-30 12:47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激励机制,合理确 定公司各级员工的收入水平,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实现公司资产的增值 保值,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高层管理人员是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聘任的高层管理 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总监(财务负责人)、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总工程师等。 (四)坚持薪酬收入实行先考核后兑现原则。 第四条 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奖励薪酬组成。 第五条 高层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是履行职责所领取的岗位报酬,根据岗位 职责不同,高层管理人员基本薪酬分不同档级。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基本 薪酬为 100 万元人民币/年至 200 万元人民币/年,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总监(财务负责人)基本薪酬为 70 万元人民币/年至 120 万元人民币/年,其他高 层管理人员基本薪酬为 50 万元人民币/年至 100 万元人民币/年。高层管理人员的 基本薪酬分别按月度、季度和年度三种方式发放,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