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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特钢(600507) - 方大特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4月)
600507FANGDA S.Steel(600507)2025-04-30 12:47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对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规范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对同时开立多 个证券账户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持股合并计算,各账户可减持数量按 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