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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特钢(600507) - 方大特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4月)
600507FANGDA S.Steel(600507)2025-04-30 12:47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 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所称"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 点的两个交易日内;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前述的信息;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 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股票上市地 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