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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天钛业(688750)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四月 致: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025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 请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召开本次 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国现行法 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