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程(300208) -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 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对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对公司营业收 入出具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 员的独立性、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及策略、审计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