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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002066)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关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观意字 2025BJ001004 号 致: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之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 股东大会")。本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以及公司 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 告的信息一并向公众披露。本所律师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严重 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 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