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荻微(688173) -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五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希荻微")的委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 计划")的规定,就希荻微本次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注销及行权")相关事项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