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惠技术(688155) - 上海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于 2025 年 5 月 8 日 14 点 00 分在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 6201 号小昆山镇社区 文化中心会议室召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经公司聘请,委派朱萱律师、陈蕾 律师出席现场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 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会议议案、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会议决议等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公司向本所律师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 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 切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