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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开新能(600821) -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600821NYOCOR Co.,Ltd.(600821)2025-05-09 10:32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1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在董事会的任期一致,均为 3 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职务,为使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符合本工作细则的要求, 董事会应根据本工作细则规则及时补足委员人数。在董事会根据本 工作细则规则及时补足委员人数之前,原委员仍继续履行职务。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 计机构; (二)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 调; 第一条 为了完善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充分保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金开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