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佛慈制药(002644)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的具体内容对照如下: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 | 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 | | --- | --- | --- | | | 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 | 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 | | | 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 形的除外。 | | |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 前款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 | | | 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包括其配 | 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包括其配偶、父 | | | 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 | 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 | | | 持有的股票。 | 股票。 | | |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 |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 | | | 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 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 | |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 | 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