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美(300796) -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A 座 10 层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6518 5057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5]字 0509 第 0423 号 致: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斯美"或"公司")的聘请,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 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