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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尔未来(002631)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2631Der(002631)2025-05-09 11:45

关于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康达股会字【2025】第 0217 号 致: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尔未来")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郭备、 王天浩(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 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德尔未 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就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就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核查和见证后 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议案的内容以及在其所涉及的事实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