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钟股份(301133) -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珠海市思普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市思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 1,874,99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76%)的股东珠海市思普睿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持有公司 1,499,99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41%) 的股东珠海市思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98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92%)。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近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辛洪萍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珠海市思普睿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思普睿")、公司实际控制人辛洪萍的一致行 动人辛洪燕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珠海市思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珠海思普")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