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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300283) - 中德证券关于温州宏丰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300283WENZHOU HONGFENG(300283)2025-05-12 10:30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保荐机构"或"本机 构")作为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宏丰"、"发行 人"、"上市公司"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 构,持续督导期限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目前,持续督导期已经届满,中德 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对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 保荐机构名称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