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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戎技术(301148) -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引 言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接受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 勉尽责的精神,并基于律师声明事项,就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 1 - 法律意见书 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5〕天衡厦(意)字第 087 号 致: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声明事项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 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