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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华股份(300761)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00761LIHUA(300761)2025-05-13 10:24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规定,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 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就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现行《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4.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文件。 1 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 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意见,而不对所审 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 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