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鼎达(301538)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NA COMMERCIAL LAW FIRM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五月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 21-26 楼 21-26/F,HKCTS Tower,No.4011,ShenNan Road,ShenZhen,PRC. 电话(Tel): 0086-755-83025555. 传真(Fax): 0086-755-83025068 网址 http://www.huashanglawyer.com 邮政编码(P.C.): 518048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本所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对公司本次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骏鼎达") 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