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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高纤(600527)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0527JNGX(600527)2025-05-14 10:3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国浩律师(上海)事 务所接受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聘请,指派许 航律师、刘悦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在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 埭镇春秋路8号江南大厦1901会议室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依据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大会表决程序等事宜进行了审查,现发 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4日14:00在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 黄埭镇春秋路8号江南大厦1901会议室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会 议通知披露的一致。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