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股份(00267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5 月 第一章 总则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和董事有效 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和《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独立董事(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 专业人士),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 务和勤勉义务。 在董事自身利益与公司或股东利益发生冲突时,公司或股东利益优先。 第五条 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