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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达药业(300558) -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5H0784 号 的法律意见书 致: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贝达药业")的委托,指派于野律师、孔舒韫律师(以下简 称"本所律师"或"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