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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众精工(688097) -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关于博众精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 关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定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 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刘璐、刘洁律师(以下简称"本 所律师")出席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及其他现 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 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法律、法规的规 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