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群股份(601366) -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5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 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 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须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经验,召集人在委员会内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