璞泰来(603659)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会社律师事务所 KING&WOD 上海环贸广场写字楼一期16-18层 邮编200031 7th Floor, One ICC, Shanghai ICC 99 Huai Hai Road 200031 Shanghai P. R. China 致:上海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碟泰来新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 订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 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 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 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86 21 2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