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迅达(300518) - 关于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方盾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北深圳国际交易广场写字楼 1806 1806, ShenZhen International Exchange Square, North Fuhua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电话 Tel:(0755)8273 9170 邮编:518048 二〇二五年五月 法律意见书 广东方盾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广东方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