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元股份(00280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5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进一步强化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和确保信息披露 的公平原则,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含其不时的修订或修正)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以 下简称"证券相关法规及规定")及《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 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机构,董事会应当保证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 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并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关于内幕信 息管理的其他工作,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 秘书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情况进行监督。证 券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