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家化(600315) -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及总经理工作细则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首席执行官及总经理工作细则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首席执行官及总经理工作细则 (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首席执行官、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 首席执行官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 作。总经理对董事会及首席执行官负责,协助首席执行官的各项工作,负责落实 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二章 首席执行官、总经理的聘任 第三条 公司首席执行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公司总经理、副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首席执行官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的董事总数不得超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公司设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各一人,并根据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