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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家化(600315) -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600315Shanghai Jahwa(600315)2025-05-19 09:45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和解聘,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 第五条 公司应当保证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按要求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 织的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第二章 选 任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和解聘。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 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