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拓股份(30040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分别进行了审核,现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思远、朱 玺、丁盛军具备《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 公司董事的工作经验和履职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要求;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