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拓股份(30040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5月)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制 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更好 地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 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公司,"下属公司"指公司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下属公司。 第三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公司分支 机构不得对外担保,公司下属公司未履行本制度规定批准程序的,不得对外提供 担保。 第四条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公司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 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章 被担保方的资格 第五条 公司不为自然人提供担保。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下 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担保: (一)公司所属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孙公司; (二)公司为促进主营业务发展、战略规划落地,经审查不涉及不得为其提 供担保的情形,且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