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拓股份(30040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5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为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 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 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行为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三)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 (四)本人因涉嫌与公司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