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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拓股份(300400) - 信息披露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300400JT(300400)2025-05-19 12:47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 息 披 露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信息披露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信息披露委员会是按照公司董事会决议设立的跨部门协调机构,不 同于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不改变公司原有的信息披露体系,不替代董事会秘书 职能。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信息披露委员会总人数不少于5人,从以下人员产生:董事长、审计 委员会召集人、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财务主管、审计部负责人。 第四条 信息披露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担任。 第五条 信息披露委员会委员无任期要求,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相应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该职务新任职人员接任委员职务。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六条 信息披露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如下: (一)搭建信息(含财务及非财务信息)报告、传递补充渠道,保障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