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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拓股份(30040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
300400JT(300400)2025-05-19 12:47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为持续完善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保障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 《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本制度第三章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 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