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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002881)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_H股上市后适用
002881MeiG(002881)2025-05-19 14:17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以下统称"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 管机构")有关监管规则(以下统称"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美格智能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 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人数不少于三人,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