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格智能(002881)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5月)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美格智能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八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年报具体事项存有异议的,经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 一以上同意,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计和 咨询,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独立董事应高度关注公司年审期间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一旦发生改聘情形,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意见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汇报。 第二条 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独立董事应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 义务,勤勉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