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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00288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_H股上市后适用
002881MeiG(002881)2025-05-19 14:17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质量,切实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 地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以下统称"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有 关监管规则(以下统称"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美格智能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又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 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