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00093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经 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修订)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运作,充分发挥股东会的作用,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 股东合法权益,保证会议程序及决议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及《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紫光股 份有限公司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职权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 则或本章程另有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