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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科技(300951) -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300951BSCTECH(300951)2025-05-20 13:19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以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担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证券事务代表作为 董事会办公室成员,协助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及提名、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据《公司章程》和董 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 员全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