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恒信息(688023) -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1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 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1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致: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 受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