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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新材(838163) -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838163Fangda Packaging(838163)2025-05-21 12:49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0 号长安大厦 3 层 电话:010-65288888 传真:010-65226989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相关的文 件资料,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之日及以前发生或存在的合法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等有关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 勉尽责的精神,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意见如下: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北方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