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创控股(002379)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协办人: 于侍文 韩 杨 朱洛萱 程凯利 邓啸飚 财务顾问主办人: 黄 涛 张 涛 何楠奇 投行业务负责人: 唐松华 内核负责人: 平长春 法定代表人: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济南嘉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聚信天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信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济南宏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君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天铖锌铖一期(温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山东宏拓 实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