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创控股(002379)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宏 创控股")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济南嘉汇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信金融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聚信天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信铝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宏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君 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铖锌铖一期(温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持有的山东宏拓实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 接受宏创控股的委托,担任宏创控股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务顾问 对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发生的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核 查意见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 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 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 定的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