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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心医疗(30056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05月)
300562Transtek(300562)2025-05-23 10:32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 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任标准及程序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一名独 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 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六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董事仍 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