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心医疗(30056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05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独立性和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必要时可以更换不 适合继续担任的成员。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 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促进公司审计工作的有效进行,做到审计工作事前准备、 审计过程执行到位、审计事项后续改进的全面开展,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由 3 名成员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 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