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心医疗(300562) -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05月)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发展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 部门干涉,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董事长。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并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当委员会召 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 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公司董事会指定其他委员履行召集人职责。 第七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尽快补足 委员人数。 第 1 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 司核心竞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