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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诚科(688535) -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688535HHCK(688535)2025-05-26 09:15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条 公司必须按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向和股东会、董事会 决议及审批程序使用募集资金,并按要求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下称"募投项目")的可行性 进行充分论证,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 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华海诚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