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科技(603083) - 总经理工作细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根据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 等经理层人员工作行为,为保障总经理等经理层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等经理层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 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第二章 经理层的任免 第三条 经理层是指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 其他管理者在内的相关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置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设置副总经理若干,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除总经理以外的经理 层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 出辞职。有关总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