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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科技(60308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603083CIG(603083)2025-05-28 10:02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待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 "本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 及本公司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1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前款所述"主要股东",是指持有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者持有股 份不足百分之五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