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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科技(603083)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603083CIG(603083)2025-05-28 10:02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待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以及《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并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