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科技(603083)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根据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 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按照上述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保 证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容的完整性与实施的有效性,以此提高公司信息披 露的及时性、公平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第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董事会应当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 确保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 第二章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制定、 ...